流程1:請盡力收集所有你在該公司工作的所有文件(網站應徵紀錄、廠商回覆紀錄、公司於網站徵人時所有相關薪資、福利、請列印下來)出缺勤打卡(請copy 如公司用其他方法不讓你印,或是說不見都違法)同事電話(必要時能證明公司違法,沒有也無所謂)
流程2:確認好工廠對口單位,如;休假誰說了算,薪水計算方式誰負責的並不是所有事情董事長說了就算,公司有公司流程如果你實在不知道,就看薪資單,以及假單,誰簽名就好
流程3:請打電話去勞保局、健保局、查詢加退保紀錄(親自跑一趟取得勞保卡,以及健保紀錄更好)
流程4:備妥相關文件後,請去當地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(請注意不是找勞委會很多人勞委會、勞工局都搞不清楚)
流程5:勞工局最後會發函該公司限期支付你應得的薪水(此時你取得一份公文書副本)或是進行勞資協調
流程6:沒意外該公司應該不理會勞工局的行政命令,此時請去郵局買存證信寫好後寄出(存證信相關用法寫法請古狗)
流程7:去法院買支付命令寫好後寄出(對方無異議情況下,該命令=法院判決)
流程8:申請假扣押(你要先墊扣押金額約1/3)
流程9:水果報料、黑特、其他能讓該公司出名的方式(別自做聰明無中生有亂毀謗,最好方式請以勞工局給你的副本內容來敘述,有了公文書,記者也省的多方查證,要上報機率才會增加)
一般人大約到流程5,少部分到流程7,極少部分到流程8 (要看你個人時間、心力、法律常識而定)
最後再提醒你,當你應徵時,如果該公司就已經違反諸多勞基法規時,請別心存僥倖,或是相信公司說法,你需要工作是沒錯,但是自己要有心理準備,因為最後往往你所付出的時間以及勞力、心力可能都無任何報酬,事後救濟或許能幫到你,但是為何不一開始就另謀其他工作呢? 就像很多人都吃過試用期未滿x天無薪的虧,做了1到3天就離職,那起不是整整浪費3天時間做白工,這3天呆在家上ptt都勝過浪費時間亂找工作。
一個會拿員工最基本薪資違法剝削的公司,別指望日後你能做的多順利、順心,法律都敢不遵守了,還有什麼事情做不出來?
轉自
我的薪水被扣了!!!很急 請大家幫忙!!!
http://www.ptt.cc/man/part-time/DF70/D5E4/M.1264263066.A.DEF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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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方法院的判決可能多偏向勞工,但勞工上訴到高等法院後幾乎都被推翻,台灣的勞基法無法保護勞工
舉例:加班費給不夠告得贏,
沒給加班費必須舉證加班是在做自己被賦予的工作,若是其他的可能還不算。
試用期數次延長後因不適任,被立即終止契約而不付任何費用是可以的,判決寫到第一次試用期滿,沒因不適任而立即終止契約,認定為公司不讓員工有立即沒收入的風險。高等法院的判決似乎視勞基法為無物……
轉自
原來勞基法無法保障勞工(高等法院判例查詢結果)
(無名小站已失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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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是應該請求授權轉載的,但是希望有更多的人得知這些實用的資訊…感謝風隨行大大、無名小站的某大大,所提供的資訊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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